
2025年8月29日,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第七期内训活动如期举行。本次内训由王江魁律师主持,律璞玉、王江魁、张江涛、张之艾、李阳含、王锐、王守亮、葛仕达、秦莹等律师参加了内训。内训围绕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思路和见解开展深入研讨,各位律师积极分享学习心得与实务经验,内容丰富且极具实践价值。

王江魁律师首先发言。他指出,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连接侦查与审判的核心环节,检察机关通过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直接影响案件能否进入审判程序,是辩护人做不起诉辩护的关键节点。其次,王江魁律师就辩护律师如何深入阅卷、识别证据矛盾(如证人证言冲突、物证来源瑕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及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了自己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思路与见解的实务经验。

张江涛律师以案释理,以其办理的案件为例就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如何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有效沟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事实上绝大多数案件可能是由检察官助理来完成审查起诉的基础工作的,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对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也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因此,辩护律师不仅要争取和办案检察官之间的有效沟通会,也要重视和珍惜每一次和检察官助理的有效沟通机会,以便取得最佳辩护效果。

李阳含律师则就其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有时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中,发现案件存在重大问题,但检察机关未能有效听取辩护人意见。这种情况下,如何让案件取得有效辩护突破?这个实务难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破解。

参加内训的其他律师也分别分享了自己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思路和独特见解,为大家带来了更多元化的辩护视角。

最后,律璞玉律师以一份真实的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审查报告》为例,详细为参会律师们讲解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工作特点。她指出,以检察机关为例,司法办案人作为重要业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又由于绝大多数案件不存在太大争议,存在一定思维定势,沟通起来存在一定障碍。克服障碍的法宝就是足够专业和敬业。在审查起诉环节的沟通,既要以《起诉意见书》为论证对象,也要注意防范检察机关追诉漏罪漏犯的可能性,防止挂一漏万。
本次内训活动让参与律师对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辩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各位律师的精彩分享也有效拓展了大家的辩护思路,为今后更好地办理相关案件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