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律璞玉 律师担任某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人。

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件的规程(试行)》规定,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由各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会同部法律服务局、律师局、全国律协从推荐人选中择优录取,建立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库,并施行动态管理。律璞玉律师是泽亨律师事务所入库的第三位律师,之前, 张雪峰 律师、 隋思金 律师已经入选死刑复核律师库。
被告人的辩护权应当贯穿整个刑事诉讼法的始终。刑事诉讼法中特别设立死刑复核程序是对我们党和国家“严肃谨慎、少杀慎杀”这一方针的贯彻。通过死刑复核程序,对适用死刑不当的判决、裁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不同的处理。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无辜错杀,避免给国家、公民造成重大损失。
在刑事业务领域,律璞玉律师有着十年辩护律师和十年公诉人的丰富经验,也有重大涉毒案件死刑复核阶段不予核准死刑的成功案例。接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公函后,律璞玉律师团队已在第一时间联络最高人民法院阅卷、安排会见行程,并且搜集整理了同类典型案例,有信心获得不予核准死刑的理想结果。
律璞玉 律师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前省级优秀公诉人,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聘教授,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律璞玉律师早于2018年就曾发起刑事辩护技能全国巡讲,在北京、西安、哈尔滨、大同、无锡、泰州等十地举办,当地律协承办,深受律协和律师同仁的欢迎和好评。 撰写“刑事辩护的思维与实务技能”系列书籍《博观约取》《无罪辩护》(法制出版社出版);合著《单位犯罪实务精解》(已出版);《全面质证》(法制出版社即将出版)。多次在 《中国律师》《法制日报》等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
部分典型案例:
1.公安部督办广东某市陈某武等人涉黑案,第一被告辩护人,全案无罪辩护,涉三起故意杀人案等二十余起事实、十几个罪名,终判死缓,仍在申诉中。
2.公安部督办山西某建筑公司涉黑案,代理主犯之一,去黑辩护成功,个人财产发还。
3.李某等十余人制毒贩毒最高院死刑复核案,最高院不核准李某等二人死刑。
4.指导办理唐山市开平区王某某等四人被控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侵占罪一案,全案无罪辩护成功,获无罪判决。
5.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被控行贿罪一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机关撤案。
6.海南省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陈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7.某省银行副行长及客户经理被控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涉案金额1亿元,法院不认定。
8.广西某铁路局书记玉某(正厅级)被控受贿罪一案,二审改判轻刑。
10.苏某故意杀人案,最高检再审立案审查。
11.前深圳市龙岗区区委书记冯某某(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
13.某村委书记职务侵占案,代理申诉,获再审立案。
14.高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金额三十亿。
15.马某某单位行贿案合规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