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规范司法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与《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一》于2016年施行,搭建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基础性裁判框架,明确了核心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效解决了此前司法实践中数额模糊、情节认定混乱的问题。《解释二》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立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新形势,针对新型隐性腐败、单位贿赂、民企平等保护等实践新问题,对《解释一》进行补充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