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8日下午,北京青年刑辩十人谈第二期“涉税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研讨会”在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京师、京都、盈科、中银、东卫、浩略、京楼、泽亨八家知名律所的青年刑辩律师,聚焦涉税刑事案件的前沿实务与辩护难点,展开了一场高质量的专业交流与思想碰撞。

▲ 刘改丽 北京泽亨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刑民交叉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刑民交叉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改丽律师 在开场主持中强调了涉税刑事辩护在当前经济法治环境下的重要性与挑战性。她指出,随着税收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司法理念持续更新,律师需要在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理解司法裁量逻辑的基础上,构建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辩护策略。她期待本次研讨会能够形成务实、前瞻的交流成果,为行业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 张雪峰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张雪峰 在致辞中表示,涉税刑事案件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中日趋复杂,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强调,青年刑辩律师是行业发展的未来,泽亨律所始终致力于搭建开放、共享的交流平台,为律师成长赋能,共同推动刑事辩护事业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发展。
本次研讨会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核心罪名,结合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展开了多角度、深层次的探讨。以下是各位律师的发言要点摘要:

▲ 徐伟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最高检刑事申诉案件律师库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最高检刑事申诉案件律师库律师 徐伟律师 以“买单配票”型骗取出口退税罪为切入点,结合一起“真假混同”的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该罪的实质辩护路径。他深入解构了“买单配票”灰色产业链的形成逻辑与操作模式,指出实践中已从“无货虚构”演变为“真假混同”的复杂形态。

▲ 李桂超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青工委副主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青工委副主任 李桂超律师 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效辩护”,系统讲解了增值税原理、虚开行为的法律定性演变,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三流一致”“资金回流”等实务认定难点,强调应以“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作为核心出罪逻辑。

▲ 姚宇晨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银律所优秀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银律所优秀律师 姚宇晨律师 以新司法解释为背景,探讨了“虚开”与“逃税”的边界。他指出,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为逃避纳税义务还是骗取国家税款,并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阐释了二者在行为性质、主观目的、法益侵害等方面的区别。

▲ 孙晓东 北京市 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理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理事 孙晓东律师 聚焦“有货代开”行为的入罪与出罪,强调应结合主观骗税故意与客观税款损失综合判断。他系统梳理了挂靠、借名、付费代开等模式,指出在真实交易且未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形下,不应认定为虚开犯罪。
▲ 葛仕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仕达律师 结合郭某、刘某逃税案等典型案例,解读了“应纳税义务范围”在区分逃税与虚开犯罪中的关键作用。他强调,应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下,准确认定行为性质,避免轻罪重判。
▲ 杨舒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委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委会副秘书长 杨舒律师 以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为切入点,深入阐述了涉税案件中的证据质证要点。她指出,应重点审查鉴定主体资格、依据是否合法、是否超越专业范围等,并分享了通过程序性质证推翻不利鉴定意见的实务经验。
▲ 张振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振民律师 系统梳理了逃税罪的常见行为方式与辩护思路。他强调应优先运用“初犯免责条款”,并从主观故意、逃税数额、行政程序、主体责任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实现程序与实体辩护并重。
▲ 李维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优 秀律师、 “点滴法治"微信公众号创始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点滴法治"微信公众号创始人 李维律师 深入分析了逃税罪的认定难点与辩护要点,包括主体适格性、主观故意、手段行为、数额标准等。他结合多起典型案例,指出实践中存在的法益界定模糊、行刑衔接不畅等问题。
▲ 潘国振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秘书长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秘书长 潘国振律师 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例,分享了程序辩护的实战经验。他通过管辖权异议、回避申请、控告举报等程序性策略,有效推动了案件走向,最终实现被告人定罪免罚。
▲ 付贵元 北京市京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京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 付贵元律师 提出“衙门逻辑破局”思路,强调应理解公安、税务等执法机关的绩效考核逻辑,通过“正向衔接”与“反向衔接”策略,在行政环节化解刑事风险,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 王守亮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王守亮律师 结合相关案例讲解了“低值高报”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具体模式,并结合无罪案例深入剖析,指出该类型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本质在于“虚增进项”。他强调,若出口真实且未虚增进项,仅高报价格并不必然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 高运生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高运生律师 以一起税务稽查人员涉罪案为例,警示执法风险,并分享其为稽查局长有效辩护的经验。他强调,律师应敢于运用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权益,并通过个案推动执法规范化。
▲ 律璞玉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总结发言环节,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律璞玉律师 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简单梳理与展望。她提到,通过此次研讨会,大家不仅分享了宝贵的办案经验,还深入探讨了刑辩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这对于提升青年刑辩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并表示泽亨律所愿意为青年律师提供持续的支持与交流平台,共同促进青年刑辩律师的成长与发展。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提升了参会律师对涉税案件辩护策略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也为今后类案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未来,泽亨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携手业界同仁,开展更多聚焦实务、贴近需求的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