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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亨动态|三周年系列课程(六):王新教授就发票类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进行专题分享

2026年5月7日,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三周年系列公益课堂第六讲顺利举办。本次课程围绕税收犯罪领域中的高发罪名、规范构造与实务争议,结合司法认定中的重点难点,为参会人员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的专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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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张雪峰主任 代表律所对到场嘉宾和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本次公益课堂的举办背景。张雪峰主任表示,值律所成立三周年之际,泽亨所以系列公益课堂的形式,邀请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研究积累和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围绕各类型犯罪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希望通过持续、开放、专业的交流,进一步提升律师同仁对前沿实务问题的理解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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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程邀请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新教授 担任主讲嘉宾,围绕 “发票类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 进行专题授课。课程开篇,王新教授从税收犯罪在经济犯罪中的整体占比切入,结合相关案管数据,对税收犯罪特别是虚开发票类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高发态势进行了概括说明。通过数据梳理,课程直观呈现了发票类犯罪在税收犯罪中的重要位置,也引出了本场分享所聚焦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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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讲授中,王新教授重点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类犯罪的规范构造与司法认定展开分析。课程梳理了相关罪名早期以“行为犯”模式构建的基本逻辑,结合办案中的常见情形,对“无实际业务而开票”“票货不一致”“金额、品类不如实”等问题进行了通俗而清晰的说明,帮助参会人员从制度功能和事实审查两个层面理解发票与真实经济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

围绕司法认定中的争议问题,王新教授进一步指出,发票类犯罪并非仅凭形式判断即可完成定性,而需要结合业务真实性、开票方式、交易背景、票据内容、资金流转及案件整体事实进行综合审查。尤其是在实践中面对“有业务但开票不如实”等复杂情形时,更需要回到具体证据和交易逻辑本身,审慎判断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专题分享结束后,王新教授还与现场嘉宾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王新教授针对与会嘉宾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回应,强调在司法认定中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注重从交易背景、合同履行、资金流向等多维度还原事实全貌,避免片面依赖形式要件作出判断。

整场课程立足税收犯罪领域的高频问题,既有宏观层面的数据观察,也有微观层面的规范辨析和实务拆解。参会人员在交流中表示,本次课程有助于更加系统地理解发票类犯罪的认定逻辑,也为后续办理相关案件、开展证据审查和辩护分析提供了有益参考。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三周年系列公益课堂旨在以开放、专业、务实的方式,持续搭建法律实务交流平台,围绕刑事辩护、电子数据、税收犯罪、新型犯罪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享。未来,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专业建设与公益分享并重,推动法律服务经验交流,为法治实践贡献更多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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